(資料圖)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發(fā)生重大傷亡安全事故的行為,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構(gòu)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體要件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體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gòu)的正常活動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具有危險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fā)生重大事故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對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負有維護義務的直接人員。主要是學校領(lǐng)導、負責學校后勤維修工作的職工。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過失。可以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于自信的過失。
上一篇:新歷十一月是什么星座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