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1月10日電 (記者孫紅麗)據國家藥監局官網消息,國家藥監局近日發布公告,根據相關規定,經組織論證和審定,補虛消渴合劑由處方藥轉化為非處方藥。
國家藥監局表示,請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2022年2月4日前,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就修訂說明書事宜向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并將說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另外,非處方藥說明書范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說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準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并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
補虛消渴合劑說明書顯示,該藥功能主治為益氣養陰,生津止渴。用于氣陰兩虛證糖尿病的輔助治療,可改善倦怠乏力、氣短懶言、口渴喜飲、五心煩熱、自汗盜汗等癥狀。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第二條規定,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癥、劑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即可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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